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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丝马迹寻案踪 巧妙细查擒嫌犯
浏览次数:2212作者: 咸爱民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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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针对当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在当前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烟花爆竹禁然限放期间,烈山公安分局于11月24日,通过包村民警工作获取线索,成功取缔一处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窝点,确保社会治安平稳。

11月24日上午,烈山分局治安大队包村民警刘浩在入户走访宣传大气污染防治中从村民口中,得到一条线索:“烈山区宋疃镇宋疃村某超市内有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现在正处在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期间,淮北市全市范围内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对大气污染防治造成影响,在村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更是一种极为危险的安全隐患,没有正规的烟花爆竹储存环境和管理,万一点燃了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刘浩打算首先立即亲自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到了村民反映的宋疃镇宋疃村某超市内,刘浩以民警入户走访为由对道口超市的女老板进行交谈,在交谈过程中,刘浩发现女老板一直在试图掩饰超市内仓库的大门,由于仓库的门是用一块布拦着的,从门上盖的布闪出的缝隙中,刘浩果然看到了一箱烟花露出的一角,为了不打草惊蛇,刘浩以信息采集结束离开了该超市。

从某超市出来后,刘浩立即向治安大队和宋疃派出所反映此事,并将该情况上报至分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烈山分局立即指派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宋疃派出所联合瑞祥烟花爆竹公司等多部门对超市进行联合突击检查,当场在超市仓库内查获私自存放的大量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查扣。经调查:烈山区宋疃镇宋疃村某某超市老板刘某某从今年1月份从外地买来一批烟花爆竹,一直存放在超市里面的仓库内,私自对外出售,无任何合法手续。同时仓库内还堆满了其他杂物,安全隐患极为严重。目前超市的老板刘某某已被传唤至宋疃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是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包村民警刘浩在“一村一警”工作中深入群众,走访了解情况,发现案件线索,与分局各单位上下齐心协力,快速突击破获案件,消除当地的一大治安隐患,受到当地群众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