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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三个强化让人民调解为棚改保驾护航
浏览次数:1163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01-23

 

烈山区宋疃镇马场棚改现场,测量、登记、签订协议等一系列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王老汉拿着征收补偿协议,脸上漏出久违的笑容。先前因为自家的房屋与兄弟姐妹们有争议,征收补偿协议拖了将近一个月没签,辛亏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调解,化解了纠纷,“这要感谢司法局把调解室搬到了棚改现场”。

在棚改过程中出现的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等,对棚改工作产生一定阻碍,为更好地服务棚户区改造,烈山区司法局宋疃司法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为棚户区改造保驾护航。

强化服务意识,把调解室搬到棚改现场。依托宋疃司法所和马场社区人民调委会,设立马场棚改纠纷处理办公室,以服务群众为原则,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宣传引导,线上线下齐宣传。充分利用马场棚改纠纷处理办公室和“法在身边(马场社区)微信群”两条线,线上线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知识、矛盾纠纷处理流程、棚改政策、常见法律问题的具体法律规定。利用微信群,把6个典型调解案例,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推广,起到很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强化工作实效,“法理情”并用促调解。在棚改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坚持依法律为基础,寓情于理,把情理与法理相互融合,以真情实意嬴得到当事人的支持和配合,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共调解纠纷110余件,其中口头调解80余件,书面调解30件,缓解了社会矛盾,减轻棚改工作的阻力,加快了棚改的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