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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借给熟人用 支付宝竟被盗转3万余元
浏览次数:1750作者: 宋宝华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8-01-26

 

2018年1月25日,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盗窃他人支付宝内财物案,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李某某,经审讯,带破深圳一起同类案件,涉案金额共计3万余元。

2018年1月9日,杜集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周某某是杜集区高岳镇一网吧老板,前段时间一个常来网吧上网的熟客李某某前后两次借自己手机打电话用,因李某某经常到该网吧上网,与老板周某某十分熟识,周某某也没在意,两次均爽快的把手机借给了该男子。过了几天后,却发现自己手机支付宝帐户被人分四次转走了人民币30600元整,根据转账时间判断是电话借给李某某使用时被转走的,随即到刑警大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办案民警意识到这是一种新型的盗窃手段,立即组织专人对案件开展侦查。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和走访获悉嫌疑人真实身份,嫌疑人李某某系宿州人,在淮北并没有正经工作,经判断嫌疑人可能已潜逃回宿州,明确工作方向后,办案人员继续开展相关追捕工作。经追捕、蹲守,嫌疑人在宿州一超市门口被成功抓获,于24日被办案民警押解回淮北。经审讯,嫌疑人没有正式工作和收入来源,又沉迷上网和赌博,天天混迹在网吧里,刚刚21岁就借了六、七十万的债,最近天天在受害人周某某网吧上网度日,时间一久就和周某某混熟了,后趁周某某操作手机支付宝时偷偷记住了其支付密码,又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将周某某支付宝内30600元现金转到自己银行卡内,然后逃回宿州。嫌疑人又交代自己利用同样的手段,在深圳盗窃他人手机支付宝内现金2400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现在手机均绑定各类支付软件,市民在操作软件时要注意周边情况,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手机也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使用,防止个人财产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