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民政
烈山区民政局全面加强民政民生资金监管
浏览次数:2718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04

为有效提升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堵塞监管漏洞,烈山区民政局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规范运行。年初区民政局健全了民生工程资金审批机制,坚持制度先行,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对民政专项资金中的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拨付和发放、资金监管与处罚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制定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资金试用办法》等一系列的资金试用办法,同时注重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每拨付一笔民生工程资金都要上党组会议研究集体商定。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依法公开运行。全面实行了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社会化打卡发放,严格资金的审批程序,注重动态管理,每月都及时核减死亡人员和退保人员,避免死人领取低保金、五保供养资金等救助保障类资金的现象,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公开依法运行。

三是定期检查,确保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区民政局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城乡低保、特供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两项补贴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深入镇、村(居)委会和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家中,检查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资金管理和资金发放的情况。查看有无截留、克扣、挪用、滞留的情况,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