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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惹是非后互殴致轻伤二级
浏览次数:1242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04-28

因为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信息,留言者与发信息人的老公发生了争吵,继而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互殴,致一人轻伤二级,近日,濉溪县检察院以谢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谢某与董某本是一个村的,两家离得也不远,谢某与董某及董某的妻子都是微信好友,董某的妻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谢某看后留了言,因为观点不同董某在微信朋友圈留言上与谢某发生了言语争执。2016年8月20日19时许,谢某在濉溪县某镇十字路口自己家门前,遇被害人董某,谢某即上前质问董某为什么在朋友圈骂人,二人因此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谢某之子(已判刑)闻讯赶来并对董某拳打脚踢,互殴中致使董某受伤,经鉴定董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7年5月18日,同案犯谢某之子的亲属与董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董某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谢某当庭自愿认罪、主犯的情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