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杜集区
朔里司法所接收首例盗掘古墓葬罪
浏览次数:2034作者: 卢晓晴   信息来源: 朔里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02-15

2019年2月12日,朔里司法所新接收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葛某某。葛某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8年二三月的一天,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伙同被告人葛某某前往淮北市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华阳搅拌站北侧山坡处一古墓,三人对该墓再次盗掘,三人用携带的工具在之前盗洞(D4盗洞)东侧重新挖掘一个盗洞(D3盗洞),后盗掘出石门一套。黄某某将石门卖得3000元,赃款被三人平分。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墓葬D3盗洞为一座汉代古墓葬,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朔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宣读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并告知葛某某在矫期间应遵守的其他规定。盗掘古墓葬给我国的文化遗产造成巨大的破坏,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大对古墓葬文物重要性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