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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董开军院长、市中院余跃武院长批示肯定濉溪县法院查封“手机靓号”促成案件执行和解做法
浏览次数:5027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9-07-09

 

72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濉溪县法院查封手机靓号促成案件执行和解》(《安徽法院简报》第69期)上批示:“兆法同志并各位督导领导:依法查封虚拟财产“手机靓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应新型财产形态变化而探索的一个现实创举,具有一定典型意义,望多加推广和宣介。”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批示指出:董院长对濉溪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批示既是肯定又是激励。全市法院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执行的领导和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在领会中增强抓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时期,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措施是提高执行质效的重要抓手,濉溪县法院“虚拟财产”的执行就是一个很好的验证。希望濉溪县法院再接再厉,全市基层法院也多想执行办法,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濉溪县法院在杨某和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创新工作方法,首次通过查封“手机靓号”的方式,促成了案件的执行和解。该案涉案标的额14余万元,经濉溪县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濉溪县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后任某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任某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申请执行人杨某也未能举证任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意外发现任某使用的手机号码尾号为6个“1”,作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市场价值,法院可以依法查封及拍卖。濉溪县法院遂依法制作执行裁定书,并向中国移动安徽濉溪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该公司协助查封被执行人任某的手机号码。中国移动安徽濉溪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其权限不够,需要到中国移动安徽淮北分公司办理,但淮北分公司反馈称,全市未受理过此类业务,需请示中国移动安徽省分公司,后中国移动安徽省分公司答复可以协助法院执行,中国移动安徽淮北分公司遂对该手机号码在管理系统上作了两年内不准过户的处理。手机号码被查封后,任某迫于压力与杨某协商,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任某以手机号作价15万元抵付给杨某,案件得以终结。

濉溪县法院打破了法院一般只查封房产、汽车等实体财产的传统,尝试执行虚拟财产——“手机靓号”,为破解执行难又开辟了一条新路,有力有效打击了拒执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