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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被驱家门 民警调解终履行赡养义务
浏览次数:4752作者: 谭昌领 李士录   信息来源: 濉溪县公安局孙疃派出所发布时间:2019-08-23

 

 

8月中旬的一天,安徽濉溪县孙疃镇耿圩村一位耄耋老人,遭遇儿媳驱赶家门,热心邻居当面劝阻并报警,及时制止了一起不赡养老人的事件。

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扶养子女十分不易,应永远铭记养育之恩。

今年98岁的耄耋老人张某,一生含辛茹苦养育三子一女,均成家立业,可谓儿孙满堂。早年老伴病故,一直独自生活。自从老人失去劳动能力后,衣食住行渐渐捉襟见肘。8年前,三个儿子协商接手老人生活起居,每户每月轮回照料,老人生活问题总算有了着落。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起初,老人的一日三餐还说得过去,可是后来不尽如人意,老人往往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都是在委屈中度过。

进入8月份,老人应该轮流到二儿子家中生活,这天一大早,大儿子把老人移送二儿家里。可是,二儿媳以早饭过时为由,老人没有吃上早饭。

临晌午,二儿媳不但不烧午饭,而且牢骚满腹,不时传到老人耳眼,气得老公爹脸色发青,不由接上几句话茬。二儿媳认为公爹顶嘴,顿时脾气大发,老人吓得不敢吱声。二儿媳却不依不饶,嘟囔不休,老人又插上几句,这下“惹火”了儿媳。于是,二儿媳跑到屋内把老人从床上拉起来,扯住老公爹胳膊往外拽,老人不肯走,儿媳硬拉硬扯把老公爹撵出门外。因为老人两顿饭没进食,少力无气疲惫不堪,走起路来跌跌撞撞。

此时此刻,眼前一幕被60多岁的王姓老邻居发现了,感觉一阵酸楚,遂上前抱住老人不让走,央求老人儿媳手下“留情”,不能驱撵老人,再三挽回老人留下。儿媳抓住老公爹胳膊不丢,还与劝阻的老邻居吵闹起来,并骂骂咧咧,训斥邻居多管闲事。

邻居老王一心“营救”老人,使尽全身解数掰开老人儿媳的双手,终于把老人“解救”回来屋内,然后又找人拨打报警电话。

濉溪县公安局孙疃派出所接警后,经民警调查了解,把老人二儿媳带至派出所,对其有虐待、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当面向老公爹赔礼道歉,同时向邻居老王赔不是。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孙疃派出所所长宁广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