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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开展《民法典》业务培训提升班
浏览次数:2677作者: 庄丽   发布时间:2020-09-22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濉溪县实施《民法典》工作,不断增强新法适用能力,确保《民法典》的有效实施,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安排和筹备,在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牵头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于淮北市相王府宾馆开展为期三天的《民法典》业务培训提升班。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智涛主持此次开班仪式,县司法局副局长马伶俐、县法律中心主任李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共计六十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期间,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夏旭阳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张东明教授分别从《民法典》合同编立发展与制度增设解析、《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和价款纠纷的解决》、《发挥物权的价值功能,保障你我的财产权利》等三大方面深入解读相关法条设立的背景、法条的内涵、法理及意义。

“讲座内容丰富与生活实践密切相关、法条讲解透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实务的指导性。”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并且对于《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和《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努力学好用好《民法典》,将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