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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集中宣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浏览次数:9258作者: 李敬敬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10-20

10月17日,是全国第七个扶贫日,烈山区民政局利用扶贫宣传日活动,在工人村体育广场集中宣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过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摆放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给予了详细耐心的解答,使群众求助有门、渠道畅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积极做好与扶贫政策的衔接。 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整户施保。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就业,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予1-3个月的低保金。

救助兜底保障规范有序。始终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重中之重,全面完成对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工作,对未获得低保和未全户获得低保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进行走访。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全面核对低保家庭信息,有效防止错保、骗保行为,坚持新申请户“逢进必核”前端核查,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坚持脱贫缓冲,实施渐退帮扶制度。

特困供养稳步实施。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同时,对失能人员再排查再认定,积极动员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改造失能供养专区,提高失能人员供养水平。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并从7月起人均补助标准由758元提高至833元。

临时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对困难对象实行综合性救助措施,实施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大学生救助等多项救助政策。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紧急的,简化审批环节,开展先行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人民群众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突破最高救助额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