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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坚持十化标准构建大调解格局
浏览次数:5418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淮北市烈山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枫桥经验,坚持十化标准,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矛盾不上交。

调解组织多样化。人民调解组织全域覆盖,烈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59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立纠纷调解小组,提前介入、排查预警;落实司法前置,做实做细“访调对接”,要求司法所人员主动参与司法前置工作,根据镇(办)实际需要,司法所每天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与镇办综治、信访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集体接访,无缝对接;选聘综治司法协理员,实现矛盾纠纷调处“零距离”,在全区范围内,每村(居)聘用1名综治司法行政协理员负责辖区综治及司法行政工作;建立“百姓说事点”,搭建百姓说事微信群,整合党小组,村(居)民理事会,流动调解庭、乡贤等各种力量,通过倾听、促膝交谈,第一时间捕捉、收集、反馈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及不稳定因素,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预防和化解。目前已建立70个百姓说事点。

调解队伍年轻化。在新的一届村居两委换届以后,出现一批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文化程度高,懂法律、懂电脑的优势,注重选配年轻干部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上来。为调解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增添活力。

调解水平专业化。高标准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队伍质量。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卫生、妇联、农水等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有威望且有调解经验的人员参与,面向全区组建烈山区百名调解专家人才库。

调解庭流动化。对重、急、难、大的调解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矛盾纠纷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调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联调,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将调解室搬到纠纷现场、村居地头,实行“上门巡诊”,让老百姓“零”跑腿,通过周边群众旁听调解全过程,取得了“调解成功一件,教育群众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流动调解庭调处矛盾纠纷18例,调处成功17例,调处成功率达98%。

文书制作规范化。严格按照司法部“六统一”规范化要求,设置专用3个接待室、9个专业化调解室、一个档案室,统一制作发放信访调解卷宗及工作台 账,在基础设施方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服务程序法治化。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运行。把依法化解放在首位,采取上门、包人、包案、疏导等多种方式分流分类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诉讼。

公共服务便民化。以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简化法律续援助的手续,对于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的及时上门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互联互通信息化。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查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业务培训常态化。集中培训。对全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司法协理员、信访信息员进行整治,挑选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热情、能力强的充实到调解队伍上来;坚持每季度对调解员进行调解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化解纠纷的能力,共同引领信访调解进入新常态。

“线上调解”便民化。依托“线上调解”,建设矛盾纠纷智能研判系统,有效集成人民调解、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数据纠纷信息。探索构建集网上立案、在线申请、远程调解、资源共享、司法确认等为一体的线上调解平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便捷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纠纷化解需求。

纠纷化解多元化。成立“一站式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内设法律服务导引台,法律服务导引台负责纠纷分类引导。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在效果上突出亲民,让群众“一个门进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设有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交通事故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不动产纠纷、婚姻家庭、物业、金融保险、市场经营、生产经营、医患纠纷等15个窗口,充分满足不同诉求人群对法律的需求。中心在实行“一站式的基础上,推行“一站式+X”模式,其中有:“一站式+流动调解、“一站式+线上调解、“一站式+镇办调解中心等运作方式,最大程度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