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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浏览次数:6227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12

 

4月11日,濉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县委政法委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明月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钱程,县法院院长蒋涛,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星海以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孟凡明传达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濉溪县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保障,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沙霸”“矿霸”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管、建”四大战法,加强源头防范,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形成重点行业领域有效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治长效机制。要强力推进线索案件查办工作,全面开展涉黑恶线索排查,全力挖掘、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核查速度,对于重点线索加强调度会商,定期听取线索办理情况,及时掌握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中多方智慧推进线索办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办结。要切实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必须坚持严惩黑恶势力与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两手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通过逐案筛查、循线深挖等方法,深入排查涉黑恶以及“伞”“网”线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查深查透、连根拔起。要全力追捕“漏网之鱼”,公安机关要把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将“漏网之鱼”追捕到案,争取把在逃人员一网打尽、除恶务尽。要加大统筹协调和督办力度。县扫黑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强化组织、协作、制度、考评等“四个保障”,推动有关部门敢打善打硬仗,确保取得最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