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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法治乡村新画卷丨“生态榴园”谱写“法治和谐曲”
浏览次数:33294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1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地处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村作为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是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现代化和基层社会治理生动实践的一个亮点样板,始终以法治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榴园村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最佳宜居乡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安徽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全省“美好乡村20强”等荣誉称号,成为“坐落在风景区里的和美乡村”。

赓续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红色榴园,美景如画;红色故事,初心如磐。榴园村农民文化法治广场东拥有烈山区红色教育基地——四眼井。据说是1951年在党员禹大林等人的带领下,榴园村老少齐上阵,硬生生在山石上凿出了这口水井,解决了村民们的吃水难题。这口井在1952年夏天建成后,村民为了取水安全,在大石头上凿成4个井眼,可以同时取水,故称“四眼井”。1954年,村民在水井旁刻碑“饮水思源”以传后人,以感党恩。“心系群众、干群同心、攻坚克难”的“四眼井”精神深深触动着来访的游客,体会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传承文化基因,搭建法治平台。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作为旅游景区,榴园村多年来充分发挥中国石榴博物馆、榴园民俗馆、游客接待中心等文化旅游设施在法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搭建起法治文化阵地新平台,形成一批“接地气”、聚民心的法治文化品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榴园村每年借助举办“淮北石榴文化旅游节”,推出法治漫画巷、法治文化汇演等一系列特色普法。参观明清古石榴园、中国石榴博物馆、四眼井等景点,处处渗透着法治元素,以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这种在原有文化品牌基础上不断做“加法”乃至“乘法”的思路,已成为榴园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特点之一。

根植法治基因,彰显法治力量。法之所向,民之所盼。榴园村积极采取多种法治手段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村法律顾问以“典型案例说法”的方式,对与群众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积极发挥村“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在村居人员相对集聚的地方,设置司法所人员、法律顾问和综治司法协理员公示牌,公布法律工作者的联系方式,随时接听群众法律咨询,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榴园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彰显了法治的力度,处处展示了和美乡村的生动实践。

“法令行,则村治;法令弛,则村乱”。现在的榴园村青山环抱,绿水长流,白墙红瓦间处处散发出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处处呈现出“法治大旗飘扬在榴园”的和美乡村新画卷正在榴园村徐徐铺展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