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056作者: 烈山分局王芸 发布时间:2016-01-12 |
2016年1月8日上午, 烈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开义主持党委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分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分局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按照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计划安排,王开义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新年贺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好局起好步》。参加学习的同志联系公安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感想体会。大家为过去一年党和国家的巨大成就欢欣鼓舞,更感到做好公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致表示,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体公安干警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纷纷表示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与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聚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推动新年度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在学法环节,会议传达学习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破解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受案立案环节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分局全体民警要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理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分局受案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法制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办案部门依法如实受案立案,在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与受案立案有关事项;各办案部门要结合各自办理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受案立案的具体操作规程。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各办案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执法办案业务、熟练使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民警从事受案立案工作,办案部门和法制部门要搞好衔接,立足当前实际,对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