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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李跃文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浏览次数:2839作者: 魏雅琦   发布时间:2016-01-15

1月13日下午,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合肥举行。杜集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跃文作为淮北市唯一一名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会前受到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会见。

李跃文,中共党员,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18年的审判生涯,承办案件1900余件,调撤率为82%,无一错案、超审限案件、涉诉信访和判后缠诉案件,受到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0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1年被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12年被评为“淮北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荣获全省首届“百姓心中好法官”称号,她的事迹还被拍成《最美法官》的微电影。无数个荣誉的背后,是她无私的付出,彰显了一个基层法官对事业的热爱和对百姓的忠诚。

“宁可自己累一点,将方便留给当事人”,她始终坚持审理案件不仅要在法律上公正,还要能真正化解纠纷,因此每个案件她都尽心尽力,从不敷衍。经常有人问她为什么能够对这份职业充满热情?李法官一笑,“审判无小事,很多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就打一场官司。身为法官,我们一定要尽职尽责,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亲人的事去办,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正是这份对百姓深深的感情,使李跃文在办案中能够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尽量使处理的结果在合法的原则下,兼顾情与理,在审理中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