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607作者: 相山区东山司法所 张毛敏 发布时间:2016-03-25 |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东山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三访三教”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在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中,东山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级,定期开展日常走访,走访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居住社区、片区民警、街坊邻居,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国庆、春节、“两会”等节点、特殊和敏感时期,增加走访和核查次数及频率。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增加走访次数。
在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中,东山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和事实政策等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对不服管理、思想怠慢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东山司法所“三访三教”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保持良好姿态,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