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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充分肯定淮北法院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浏览次数:2574作者: 市中院   发布时间:2016-04-20

近日,省高院发布《安徽法院2015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通报全省法院2015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并公布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的14起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淮北法院审结的2起案件入选,相关工作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2015年,淮北市法院坚持把群众利益、消费者利益作为人民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需求、消费维权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年共审理涉消费者维权案件258件。一是健全消费者权益新闻发布会制度。近两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日,两级法院均召开消费者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对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督促商品、服务提供者提高质量意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利用报刊、网站,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公布“全市法院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三是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11件,17人受到刑事处罚。在案件审理中,正确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诉讼便利,减少诉累,充分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四是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与工商局、消协、人民调解委等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消费者维权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并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商品缺陷、服务失范和经营管理漏洞等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发送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