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91作者: 相山区任圩司法所 孙淑贞 发布时间:2016-05-05 |
为进一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和科学化,任圩司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落实“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等级管理工作。
一是入矫严管到位。对于新增加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三个月一律按照严格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不允许其请假外出,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和社区服务,并加强对其走访,全面了解其详细情况。
二是日常考核到位。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日常报到是否及时、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是否积极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有违纪行为发生的人员拟定实施严格管理等级。
三是等级评定到位。综合评定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悔罪态度、个性特征、家庭情况、就业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认真填写《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评定表》,根据评定结果综合打分。对于评定较差的人员,拟定为严格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司法所管理规定,并限制外出;对于评定一般的人员,拟定为普通管理,根据其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评定比较好的人员,拟定为宽松管理,并从宽制定矫正措施。
宽严适度的监管,有利于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过自新,大大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