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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三明确一规范” 推进社区协商试点工作
浏览次数:1929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任荩   发布时间:2016-05-11

为畅通基层民主渠道,扩大广大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烈山区民政局积极推进社区协商试点工作,选择烈山镇新北社区、杨庄街道办事处的二郎庙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开展社区协商试点工作。

一是明确社区协商内容。明确社区协商议事议题清单,将精准扶贫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拆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协商重点。

二是明确社区协商组织。将村民协商议事会作为社区协商的常设议事机构,制定村民协商议事会议事规则和协商议事会选举办法,明确议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明确社区协商形式。以村民协商议事会为重点,结合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协商形式,广泛收集村民意见,突出协商议事的实效性。

四是规范社区协商程序。规范党组织提议、事先告知、民主协商、纳入决策、决议反馈、过程监督六个环节的内容,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