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60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高芳芳 发布时间:2016-05-13 |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区五保对象审批工作,烈山区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五保供养对象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职责,坚持专人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五保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五保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材料齐全一人一档。以人为单位、一人一档,为每名五保对象建立一个档案,并将五保对象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归档立卷,保障档案信息齐全、准确。
三是动态管理及时建档。实行五保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及时为新增五保对象建立档案信息,确保五保档案信息随着五保对象的增减而及时更新。
四是信息管理同步进行。在建立健全纸质五保档案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五保对象电子档案,实现五保档案信息管理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