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450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高芳芳 发布时间:2016-05-13 |
为认真做好我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烈山区民政局全面部署,坚持以流浪乞讨人员权益保护和救助保护并重为原则,以源头预防和社会参为抓手,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流浪乞讨者救助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研究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者救助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救助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使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保护档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烈山区民政局牵头、依托乡(镇)、村(社区)两级救助管理网络,开展流浪乞讨人员重点排查、巡查及专访工作,对流浪乞讨者进行摸底调查,为全区流救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及时公布救助联系电话,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此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呼吁全社会对流浪乞讨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确保流浪乞讨者切实享受关爱,早日告别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