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22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高芳芳 发布时间:2016-05-13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民福字〔2016〕47号)文件精神,从4月25日开始,我区开展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摸底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及时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是加强青少年关爱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区民政局及时将文件精神向各镇办进行传达,并及时部署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区民政局充分协调利用部门资源,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落实好此次排查工作;三是加强信息统计。区民政局将对各镇办上报的摸底排查表做好整理分析,并建立信息档案,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