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188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张金金 发布时间:2016-05-23 |
2016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生需求,本着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援助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大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力度,探索开展监狱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在案件办理中,受援妇女为42人,未成年人为7人,老年人为35人,农民为17人,农民工为55人,残疾人为15人,低保人员为2人
二是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与看守所对接制度,方便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切实做好源头援助;加强与公检法的交流沟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作用,增强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确保其诉讼权利实现的同时,促进解决其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积极探索监督提高法律案件质量的案件考评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监管水平;落实案前、案中、案后回访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援助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水平,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制度,健全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值班考评制度,积极与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对接,探索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