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68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朱强强 发布时间:2016-05-23 |
为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主动性,烈山司法所多措并举开展秸杆禁烧宣传活动。
一是走村入户,把禁烧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讲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禁烧的重要意义,并说明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至少五天以上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宣传秸秆粉碎还原田地等绿色处理新途径。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禁烧期间社会稳定。加大秸秆禁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因焚烧、运输秸秆等行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