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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花常开,法援情常在----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推进法援宣传工作
浏览次数:2479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张金金   发布时间:2016-06-02

今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已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了省定33项民生工程。让困难群众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确保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开拓阵地,丰富载体。一是组织援助律师进农村、进社区宣讲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受案事项;安排援助律师走进“南湖法治”,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讲解什么是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以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利用12348等线上平台,随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向来电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三是丰富大众宣传媒介种类,精心制作笔记薄、围裙、签字笔、购物袋等宣传品,并将法律援助的标记和宣传口号、援助途径印在各种实物载体上,发放于社会各界、扩大了法律援助影响力。

立足实际,创新宣传内容。在法律援助办事大厅里,我们利用电视屏幕和宣传手册,除了宣传传统的法援知识,如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外,还积极宣传新颁布的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宣传内容。

以重大节点为契机,突出宣传的实效性。在三八节、三一五、学雷锋日、全国助残日、国家安全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我们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和敬老院开展针对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创新。如今,烈山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已初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宣传的方式方法,努力让法律援助这朵惠民花常开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