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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实行网格化管理
浏览次数:2183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陈利   发布时间:2016-06-07

今年以来,为推进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规范化开展,防止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流于形式,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模式,以“网格化”管理丰富劳动内容,确保“8小时”社区服务落到实处。

“网格化”社区服务以“中心-所-点”三级网格平台,开展社区服务。区矫正中心为一级网格中心,具体承担制定社区服务年度计划、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规范社区服务纪律,对全区社区服务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等。司法所为二级网格站,负责在各镇(办)范围内开展社区服务,积极联系服务场所,配合各网格点做好协调、沟通、服务工作。各村、社区服务点为三级网格点,网格点主要包括街村、社区、敬老院、福利院、企业、农业基地、老年公寓等场所,这些场所按照需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设施、服务项目,便于开展公益劳动。

“网格化”社区服务,既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固定、请假难、内容单一等问题,又为社区服刑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每月服务时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