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07作者: 相山区民政局 王宇 发布时间:2016-06-30 |
为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不断提高相山区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相山区老龄办根据市、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及相关民生工程文件要求,明确为80周岁以上不满百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高龄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的高龄津贴。2016年上半年,相山区共为1468位高龄老年人完成了高龄津贴的审批核发工作。其中,为1436位80周岁以上不满百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5.6万元,为32位百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96万元,共计发放高龄津贴3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