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74作者: 刘斌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渠沟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03 |
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在判决、裁定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罪犯所居住的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为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确保“审”“矫”无缝对接,渠沟司法所结合实际,从四个方面扎实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登记。在收到区司法局的指派后,及时做好登记备案,成立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的审前评估调查小组。
二是深入调查了解。及时与被评估人员所在的村(居)委会干部取得联系,深入被评估人所在的单位、家庭、村(居),详细了解其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日常表现、个人品德、社会交往等情况,为出具评估意见提供依据。
三是审慎出具意见。司法所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个人、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因素,参考其日常表现、犯罪主客观原因、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评估人的情况,形成客观的评估意见。
四是快速报送结果。司法所在形成评估意见书之后,迅速报送区司法局,确保为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