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46作者: 徐鑫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03 |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2016年,相山区继续积极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丰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载体。发布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深入“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推进落实“法律六进”、“每一进”工作制度,参与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申报工作,积极参与省市第一届“十大法治人物”、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淮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淮北市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宣传单位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对本系统本单位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普法。
征集优秀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将普法工作作为必须为的工作职责。
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更加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各种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有力推动了“法治相山”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