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08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8-05 |
为切实维护我区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烈山区民政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孤儿救助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标准,认真落实孤儿保障资金。根据省市民生工程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集中供养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二是及时做好审查审核,完善孤儿档案管理。规范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和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孤儿救助的申请审批工作,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办民政部门要及时更新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孤儿基本信息和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动态管理,并做好孤儿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三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孤儿生活情况。认真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的年龄、致孤致困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孤儿生活情况,同时要求村、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对孤儿家庭进行走访,及时摸清底数,掌握孤儿监护人的家庭变化及孤儿的养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