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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浏览次数:1288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8-05

一是组织定期排查,实施专项治理。定时安排工作人员上街巡查,对流入我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集中救助和街头主动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排查。同时实施专项治理,加强对车站、广场、交通要道等重点地段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有效整治了我区流浪乞讨现象。

二是加大与相关部门之间和周边地区的协调力度,确保工作成效显著。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司法、教育、各镇、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地区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要求各镇办对辖区内的流浪未成年人查明情况,分实际情况给予救助或上报救助管理站接送回原籍,确保我区实现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救助质量,促进社会参与和部门救助的良性发展。

五是加强救助专项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明确规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等。救助一例登记一例,及时完善档案,做好资金支出明细,定期汇报检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