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84作者: 孙淑贞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08-19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玩起了神秘失踪,房屋内留下的物品该怎么处理?家住湖畔御景小区的梁大爷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2015年5月份,梁大爷将自己闲置的一套房子租了出去。房子到期后,梁大爷去催要上半年所欠房租,却怎么也找不到租户,问题是房屋内还存放这租户的衣物、生活用品及电器和几只活生生的鸟儿。自己的房子不敢继续对他人出租,屋内的东西又不敢擅自处理,还要天天替别人养几只鸟儿。现在的梁大爷是满脸愁容。
司法所工作人员听明白事情来龙去脉后,建议梁大爷找到社区居委会或其他第三方作为见证,对房屋内物品进行录像、拍照并列出物品清单,然后再将物品转移。对于之前租户所欠的房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户承担相应的损失。另外提醒梁大爷,以后出租房屋时,一定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约定房屋归还问题,要特别写明租赁到期后,租户所留下的物品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