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13作者: 徐鑫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08-25 |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相山区司法局立足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群众需求以及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普法工作含金量。
把法治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离不开法治文化对群众的熏陶与培育。相山区司法局积极实施“四入行动”,在美好乡村示范村及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主题鲜明、格调高雅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地方特色文化,创作法治文艺作品。此外,相山区司法局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利用《相山司法》开展法治宣传。
把法治宣传与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相山区司法局通过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在梳理、调处矛盾纠纷的同时,认真总结多发矛盾的特点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治课堂、法治宣讲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把法治宣传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按需普法,是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手段,在关注覆盖面的同时,找准法治宣传教育的切入点,才能更有效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山区司法局通过扎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按照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