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75作者: 张晨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8-25 |
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化、高效化,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方便辖内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调解工作,东山司法所从实际情况考虑,“二分二统”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工作。
分开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多为兼职人员,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从时长、频率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开培训,提高调解文书制作培训的时间弹性。
分开登记。矛盾纠纷类别多样、难简各异,调解周期各不相同,司法所根据实际纠纷情况,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分开登记,确保卷宗的跟踪回访完成度。
统一格式。统一使用口头形式的《人民调解口头登记表》和书面形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卷宗》,规范文书书写格式,对文书使用说明情况进行详细讲解,便于基层调解员操作使用。
统一报送。东山司法所仔细审查基层上报的人民调解文书,统一上报区司法局按标准给予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