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02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08-25 |
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任圩司法所高度重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力度,以创新调解方式为出发点,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从加强三个方面入手,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中,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
加强调解队伍的建设。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通过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内容包括:常用法律法规、调解语言技巧、典型案例的分析、调解文书的制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语言表达、法律知识、协调疏通的能力。同时基层调解组织要做到“六个统一”:名称、程序、徽章、标识、印章、文书格式。
加强调解机制的创新。在解决复杂纠纷案件时,加强与社区或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其他部门的联系,形成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司法所积极推行“三前五诊”的调解模式:预测在预防前、预防在调解前、调解在激化前;开门“坐诊”、入户“问诊”、现场“急诊”、联合“会诊”、跟踪“复诊”,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排查矛盾的力度。司法所定期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对各社区和村委会干部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咨询,了解辖区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里。平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时,加强对其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做到杜绝脱管漏管再犯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