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81作者: 王咏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25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8月16日,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明确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等。
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大常务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协调、督查党中央、省、市、区有关普法依法治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统筹谋划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制定烈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部署、协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组织推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