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33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9-30 |
2016年9月30日是我国以法定形式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的第三个“烈士纪念日”。全国各地都在“迎国庆”的同时,烈山区民政局不忘筹备、开展纪念活动,向英雄致敬。
上午9时,公祭仪式正式开始。烈山区革命烈士陵园英雄纪念碑前,烈山区民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怀着崇敬心情,聆听革命先烈英勇事迹,并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默哀致礼,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哀思。
通过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使烈山区民政系统干部牢记历史、缅怀先烈,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为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烈山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