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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领导干部办案成常态
浏览次数:895作者: 闻静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6-10-14

烈山法院推行领导办案机制以来,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天江为首的院班子成员在履行好党政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回归审判一线,通过参加合议庭、独任审判的形式主动办理辖区内的疑难、复杂、具有重大影响案件。

10月13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天江担任审判长,审理徐某等八名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此前一天,党组成员、副院长鲁冬亲自主审了王某等十个被告人职务侵占的重大案件。

庭审前,王天江、鲁冬分别召集合议庭组成人员共同研析公诉机关移送案件的证据材料,研判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审判重点;庭前还主持召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参加的会议,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意见,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认真审查刑事证据,倾听控辩双方意见,全面了解案情,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井然有序。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急剧凸显等形势变化,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方面促进了优质审判资源的角色回归,为司法改革作好准备,另一方面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带动了全院办案法官的积极性,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院领导办案已成为该院审判工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