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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入职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2144作者: 张婷婷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10-20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的工作实践中,相山区司法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培训班,使我的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在这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和完善工作,使自己的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这一年工作中的一点感想:

一是要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我们要详细而全面地掌握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一手”资料,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的问题。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我们采取了弹性的时间要求,每个月的下旬让社区服刑人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并接受谈话教育,这样能照顾到部分工作比较忙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上,我们创新方式,对经常接触手机及网络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可以让他们每周可以用手机短信方式向司法所所长汇报情况。通过这种日常监督方式可以使社区服刑人员逐步养成良好的纪律观念,也使司法所最大限度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表现。同时司法所还在社会重大节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适时进行谈话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发生。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社区服刑人员许多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所处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

三是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每一次组织公益劳动我都积极地加入到劳动中去,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社区服刑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的公益活动,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社区服刑人员的一种奉献、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四是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身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定要有崇高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要率先垂范、廉洁勤勉,本真一颗无私奉献的心,时刻以某省社区矫正工作者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引以为戒,树好自身形象,增强自身责任。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 同时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今后,我将不断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自己,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在工作中真正得到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矫正专职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