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20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10-28 |
为充分展示人民调解员时代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淮北市《关于在全市开展 第三届“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通知》(淮司通[2016]44号)要求,朔里司法所立即行动,积极准备“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工作。
“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条件为:1、法律政策精通。熟练掌握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在实践中能够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2、业务素质过硬。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努力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手段,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调处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方法得当、行之有效;3、调解效能突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近3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件以上,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件以上(有案卷可查),调解成功率、协议履约率达98%以上,未出现有责投诉等情况;4、职业道德高尚。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根据评选条件,朔里司法所积极开展准备工作,逐条逐项进行仔细筛选,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一步择优进行推荐,完善相关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