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58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1-04 |
为切实改善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状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日前,烈山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3150元。低保提标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惠及民生,进一步保障了我区城乡困难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烈山区实际,认真拟定调标工作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工作流程、实施要求、调标对象等内容进行再明确、再细化,确保整个工作平稳有序。
二是及早部署相关任务。该局于6月出台了低保调标文件,要求各镇办明确责任,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调标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调标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认真学习调标政策。加强同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精神和要求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低保调标工作各项规定及操作程序,确保对操作规范灵活掌握。
四是严格审核保障对象。利用调标契机,对所有低保家庭进行逐户逐人审核。主要以家庭收入为依据,综合考量每户的就业、住房、收入等状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家庭和个人,坚决清退,坚持做到公平、公正。
五是做到公开及时规范。坚持“公开”原则,做到调标标准公开、调标对象公开、调标政策公开;坚持“及时”原则,做到及时明确调标方案、及时预算所需资金、及时发放保障金,确保调标工作科学规范。
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落实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烈山区社会救助制度,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对烈山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