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381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1-21 |
加强身份界定。通过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DNA信息比对等方式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集中排查梳理,开展身份查询。对滞留时间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民政部门统一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户籍登记、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政策,对已落户的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对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转至儿童福利机构供养。
强化部门协作。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对户籍登记后查明原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共同做好户籍调整、社保对接、返乡安置等救助服务。
日前,我市为滞留在濉溪县的18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本地户籍,在全省范围率先落实新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黑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