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20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2-14 |
随着街道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开展,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矛盾未得到及时、科学的调解,会激化成群体性事件。任圩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职能,从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做到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利益、营造和谐稳定棚改环境。
一是走访排查棚户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司法所组织调解员深入基层,走访棚户区居民,梳理拆迁中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严重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普及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为居民答疑解惑,稳定群众情绪,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里。
二是妥善处理拆迁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加强与信访工作的衔接,涉及到征地拆迁的上访案件,需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已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可能发生围堵党政机关、阻碍交通的集体性上访的拆迁项目,从源头上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
三是引导其他途径维权,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司法所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纠纷案件,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法律援助等途径解决纠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尽力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减少因棚户区引发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