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60作者: 杨蔚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2-23 |
为提高辖区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关注率,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东办司法所近日采取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宣传工作。
一、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宣传工作网络组织机构。构建街道办、社区调解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各社区调解组织及时向司法所上报调解信息,全面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机制,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准确宣传调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方法。
二、建立一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宣传信息员队伍。各调解组织不断充实调解宣传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宣传工作及相关信息的联络、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定一名“业务能力较强、文字功底较好”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宣传信息员,负责辖区调解信息报送工作。
三、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宣传工作的指导考核制度。将各调解组织稿件上报及录用情况作为日常和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对调解宣传工作的指导,要求各调解组织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努力提升调解宣传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