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033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3-22 |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中最基层的单位,在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治文化、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任圩司法所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努力增强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辖区人民群众。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司法所共5名工作人员,其中两名公务员编制,两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名基层特岗。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能力、思想、作风、纪律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鼓励自学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类组织活动,如党员教育专题片、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确保工作人员信念坚定,服务人民;坚守从政之德,践行“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优良作风。
加强阵地建设,提升外在形象。16年司法所利用专项资金,彻底改变原司法所办公房简陋、办公桌椅老化、办公用品不足等问题。所内分别设置了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接待台、调解矫正室和档案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根据司法局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制服、统一了司法标识标牌、实现制度规范上墙。坚持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内强纪律,外展形象。
加强机制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一是规范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工作职能、岗位分工责任制、工作纪律、工作运行学习制度、台账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奖惩考核制度,做到工作有人管有分工,奖惩兑现,赏罚分明,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三是重视目标考核任务,动员全体人员对工作职能开展情况及档案整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完成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