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59作者: 肖冠男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3-28 |
3月21日,烈山法院刑庭在审理一起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因患有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情绪激动,当场晕厥。同日,民一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发生激烈争吵。23日,另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家人因不满调解意见,情绪激动发生争吵,后晕倒在地。
在这三起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法警大队值班、值庭法警及巡逻人员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值班领导进行汇报,同时联系办案法官及其他法警前来处置。在此期间,法警队员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劝解疏导工作,为晕倒的当事人提供白开水、速效救心丸,并拨打120等急救措施。在这三起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体现出了法警队员处变不惊、沉着冷静的良好心理素质和得当有力的工作作风,有效的保证了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庭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