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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疾妇女,烈山法援在行动
浏览次数:1107作者: 张金金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3-29

“这孩子从小就命苦,生下来就残疾,母亲又去世的早,这么多年以来和父亲相依为命,本想长大后能找个好人家,过几天好日子,可没成想……”,刘大妈话还没说完,坐在她旁边的唐女士就开始哭了起来。烈山区法援中心的接待律师一边为两位倒水,一边安抚唐女士悲恸的情绪。

据了解,唐女士是个残疾人,生活虽能自理,但是干不了重活,就在唐女士五岁那年,母亲因病去世,就留下他和老父亲相依为命,这么多年,生活过的很清苦。去年,经亲戚介绍,唐女士和丈夫相识,没多久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前缺乏沟通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两人时常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唐女士的丈夫脾气暴躁,两人一争吵他便对唐女士拳打脚踢。这样的婚姻使得肢体残疾的她精神上更是备受煎熬。时至今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唐女士对这段婚姻也不抱任何希望。邻居刘大妈觉得这孩子可怜,便陪着她来到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解除婚姻关系。

得知这一情况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唐女士的实际情况指派了一名距离其较近的律师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目前,在接受指派后,代理人已向申请人和村委会了解案情,并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为相应的诉讼事项做好准备,力争依法维护唐女士的合法权益。

最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醒广大妇女朋友:在遭受家暴时一定要学会取证,最好的取证方法就是报警,人民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暴事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