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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检察院突出“党建+”特色 开创党建新局面
浏览次数:2624作者: 盛楠   信息来源: 烈山区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04-20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烈山区检察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主题,以“党建+”为载体,把党建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开创该院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党建+管理体系建设。烈山区检察院现有党员44名,设党支部1个,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院建立了4个党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直接抓党建,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该院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由纪检组牵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全院开展检务督察,并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要求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党组织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使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的发展轨道。2016年,该院荣获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党建+业务建设。院党支部积极主动参与检察业务工作,把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解决检察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调动广大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工作中去。在加强批捕、公诉、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打造智慧检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检察文化”模式,鼓励引导检察人员开设博客、微博等;推行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将党员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等,及时全面地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员干警参与民主管理的途径。

党建+素质能力建设。烈山区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塑造学习型检察官”为目标,以“重学习、强素质”为主题,以提升干警理论水平、综合素质、文化品位为目的,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补齐干警素质能力短板,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科室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鼓励党员干警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办一件精品案件、为老百姓提供一次法律服务、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组织党员干警适时参加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近5年来,该院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党建+检察文化建设。烈山区检察院将党建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效结合,设立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多项功能性文化设施,提高党员干警的文化品位。同时,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义务植树、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此外,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村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以“结对共建、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对结对群众进行走访。

党建+文明创建。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身作则起表率”的理念。该院紧贴中心任务、弘扬改革精神,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组织开展“身边感人故事”、“淮北好人”评选、“道德讲堂”等活动,树立身边典型,努力营造检察机关文明创建氛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各项改革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打牢党建工作文明根基,开创了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并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