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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相山民生工程暖民心------相山区民政局稳步推进民生工程 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
浏览次数:1025作者: 娄宇   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4-25

 

今年以来,相山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总体原则,不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把实施民生工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困难群众的生活织就了一张“保障网”,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

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截止4月底,相山区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131万元,累计救助5859人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5.38万元,人均补差 265元,保障面达2%。

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应助尽助。加强与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医前、医中救助工作;稳步推行“一站式”救助、逐步减少手工审批,建立资金收支台账并及时发放资金。1-4月,相山区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969人次,支出213.79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993人次 支出130.07万元。

适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做好五保对象核查工作,目前共有五保供养对象354人,其中集中供养93人,分散供养261人;2季度五保供养资金提前发放完毕,共计65.3万元,集中供养人员每年720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年2400元;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现有10家民办养老机构,共2700个床位。

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年初对本辖区上报80周岁以上非农户、低保、空巢老人通过审核、审批程序,认定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共有136位,一季度,月平均居家养老服务131人次,核发资金3.194万元;对80-99岁低保老人、百岁老人分别按每月30元、4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完善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对城乡低保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三、四级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0元。对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1-4 月共向3097名残疾人发放资金77.9万元,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在申报。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1-4月发放孤儿及艾滋儿童生活保障金9.4万元。

加大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力度,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1-4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人,花费资金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