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052作者: 陈利 发布时间:2017-05-04 |
近日,古饶镇一社区6名村民代表来镇综治办反映去年土地租金至今未付问题,6名村民情绪激动,扬言如果不按照合同付款,他们要上访,并要求租地公司将他们原有的土地恢复原样,赔偿其他的损失。
镇综治办的人员热情的接待他们,并详细询问了村民的诉求,经了解,农户2011年与租地公司签订租地协议20年,租金为每年1000元/亩,租用土地920亩,涉及农户300余户,每年6月份先期支付一年的租金。去年6月份合同到期,至今未付租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村干部来镇进行处理,在了解事实的情况下,镇分管领导立即在综治办召开协调会议,通过双方多次沟通,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一直协议,承包方同意于今年5月5日以前付清去年的租金,并把承包的土地交给村民进行耕种,合同到此终止。这起因租地而引发的群体纠纷案,通过及时调解,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